一、河池企业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河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河池企业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河池企业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河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河池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河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河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三、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河池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河池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河池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四、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河池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河池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河池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法人代表:王莉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8682255907X
所属行业:批发业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人才中介,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工艺礼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食品流通(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事货物进口及技术进口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零售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天工路857号2幢2401室
经营状态:存续
组织机构代码:68225590-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