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企业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崇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崇左企业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崇左企业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崇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崇左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崇左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崇左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三、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崇左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崇左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崇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四、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崇左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崇左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崇左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法人代表:兰爱姬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00738038312B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脚手架作业分包、模板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保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建筑建材、水电材料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普通货运;物业管理;造林苗木、经济林苗木、城镇绿化苗木、花卉的种植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8层806
经营状态:存续
组织机构代码:7380383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