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阳企业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朝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朝阳企业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朝阳企业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朝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朝阳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朝阳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朝阳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三、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朝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朝阳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朝阳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四、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朝阳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朝阳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朝阳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法人代表:何永正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77474012000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及配件、健身器材及配件;批发、零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配件、预包装食品、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化用品、家具、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卫生洁具、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假肢、轮椅、矫形器残疾人专用用品;磁、光记录材料、磁性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业控制及电子系统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康复理疗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中药研发;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
经营状态:存续
组织机构代码:74740120-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